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浙江省嵊州市市场监管局日前成功调解一起因网购手机电池漏液引发的网购消费纠纷,并向社会发布该起典型案例。手机
5月19日,发现胡先生通过网购平台从嵊州市三江街道某数码科技公司购买了一部手机,电池花费1000多元。漏液胡先生在收到手机后,经调解商家为机发现手机电池存在漏液问题,消费随即与商家取得联系。换新商家表示需将手机返厂检测,网购若确属质量问题则更换新机。手机经厂家检测,发现确认电池漏液情况属实,电池但却将检测后的漏液手机寄回给胡先生。对此,经调解商家为机胡先生拒收快递,消费多次与商家协商解决此事,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于是,胡先生进行投诉维权。
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胡先生的投诉后,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向商家明确指出其在产品质量问题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经过调解,被诉方认识到自身问题,同意为胡先生更换新机,胡先生表示接受。
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手机电池漏液为明显的质量问题,既不符合质量保障的公平交易条件,又存在安全隐患。对此,商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为消费者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该案中,商家虽同意检测,但在确认质量问题后却未依法提供售后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嵊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商品务必保留好订单号、购买发票等相关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作为维权依据。当遭遇商品质量问题,要积极与商家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呼吁商家诚信经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应尽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
责任编辑:张林保中国消费者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4月份,山西省市场监管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0939件。其中投诉5430件,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3.5 ...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4月7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到该市鱼峰区工业园区和柳州市中小企业孵化园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通过与园区 ...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为保障“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假期特点,着眼疫情防控实际,指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深入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总结 ...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杨帆 记者顾艳伟)7月12日,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来宾市住建局召开房地产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会,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合规经营,规范收费行为,主动清退违规收费。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企 ...
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交易行为规范》公告,向该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和第三方合作单位提出“十个严禁”要求,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据了解,“十个严禁”主要包括:严禁销 ...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日前,广西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称,今年一季度,该局共立案查处3起涉嫌针对中老年人的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案件。据介绍,今年一季度,梧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以保护“一老一 ...